香港多位司局长发声,支持人大涉港立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22日提出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下称《决定》)。
香港特区政府多位司局长均指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特区政府应有之责,人大立法决定“合情、合理、合宪”,立法只是针对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并不会影响港人合法权益。
香港特区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在发表的网文中指出,《决定》绝对无损“一国两制”。香港特区会一如以往23年一样,继续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决定》不会改变香港特区享有的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司法权和终审权,亦不会影响港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市民可继续享有言论、新闻、集会、示威、游行等自由。
张建宗强调,特区行政立法机关因种种原因难以在可见未来自行完成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因此,特区政府全力支持全国人大从国家层面审议《决定》。此《决定》合法合宪,既有必要性,亦有迫切性。
香港特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日在网志中表示,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国民的责任,盲目诋毁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绝不理性。香港是时候面对维护国家安全立法的问题。
郑若骅解释,全国人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全国人大有权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作出决定。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基本法》成为全国性法律,都是全国人大根据《宪法》作出的决定。《宪法》亦订明,全国人大可以规定、决定特区内实行的制度,以及监督宪法实施。
2020年5月26日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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